新华网杭州2月6日电 (记者 章苒 余靖静 裘立华)因为集资诈骗罪二审被裁定死刑的“吴英案”,在中国引发了一场罕见的讨论,舆论集中在当前中国正势图突破、但困难重重的金融体制改革上。
法学家、经济学家和一些企业家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吴英案”,完善的市场经济时代也不会有“吴英案”,“吴英案”是当前改革过渡期的产物,需要在改革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加以解决。
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集资诈骗罪裁定1981年出生的“亿万富姐”吴英死刑之后,一些知名学者和律师为吴英求情,认为吴英的犯罪行为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而且很多网友认为吴英罪不至死。
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表示,从公开的材料看,集资诈骗罪名成立,量刑也并无不当。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吴英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方法,营造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非法集资7.7亿元,至案发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据了解,其注册成立的众多公司,大都未实际经营或亏损经营。
吴英并非因集资诈骗而获死刑的第一人。2008年,浙江已有5人因此罪名被判处死刑,但大都没有引起太多社会关注。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李有星等法律学者认为,这起案件之所以突然引起如此关注,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随着中国死刑改革的推进,非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日益成为共识。
继死刑复核权上收到最高法,从程序上限制死刑后,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金融凭证诈骗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但保留了集资诈骗的死刑罪名。
不过,民间的热议并不仅仅止于死刑改革。
“人们对一个集资罪犯的同情,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现有金融制度的不满。”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钱水土说。
1981年出生在浙江东阳农村的吴英,2003年用2万元开办美容院起家,2006年注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包括洗衣业、连锁酒店等七家企业。当年,吴英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女富豪,但几个月后,她就被公安机关逮捕。
李有星认为,吴英是典型的底层小人物创业失败、陷入高利贷深渊、最终走上集资诈骗这条不归路的商人。
民间借贷在中国特别是经济发达的长三角一带异常活跃。由于缺少统一的监管机构,对民间金融无法进行科学统计。
尽管中国的法律只保护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但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对借贷风险控制得极为严格,许多企业仍然冒着风险高息从民间借款。
“在现有的资金供给制度下,民间融资必然存在。因为银行的资金供给里面,它的对象就锁定了,会有一大批人拿不到银行资金。但拿不到资金不等于不发展、不做生意、不投资。”浙江省金融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姜丛华说。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2011年底对2835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在“贵企业从银行贷款曾经遭遇”选项中,15%被拒绝贷款或者贷款额度被压缩,13%被要求拉存款,民企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比较大。
融资难、融资贵,促使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求助于民间借贷。那么,民间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依赖度有多大?对2835家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9%的企业表示“经常从民间高息借款应对资金周转”,47%的企业称“偶尔为之”。半数以上的企业涉足过高利贷。
不过,民间的热议并不仅仅止于死刑改革。
“人们对一个集资罪犯的同情,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现有金融制度的不满。”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钱水土说。
1981年出生在浙江东阳农村的吴英,2003年用2万元开办美容院起家,2006年注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包括洗衣业、连锁酒店等七家企业。当年,吴英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女富豪,但几个月后,她就被公安机关逮捕。
李有星认为,吴英是典型的底层小人物创业失败、陷入高利贷深渊、最终走上集资诈骗这条不归路的商人。
民间借贷在中国特别是经济发达的长三角一带异常活跃。由于缺少统一的监管机构,对民间金融无法进行科学统计。
尽管中国的法律只保护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但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对借贷风险控制得极为严格,许多企业仍然冒着风险高息从民间借款。
“在现有的资金供给制度下,民间融资必然存在。因为银行的资金供给里面,它的对象就锁定了,会有一大批人拿不到银行资金。但拿不到资金不等于不发展、不做生意、不投资。”浙江省金融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姜丛华说。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2011年底对2835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在“贵企业从银行贷款曾经遭遇”选项中,15%被拒绝贷款或者贷款额度被压缩,13%被要求拉存款,民企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比较大。
融资难、融资贵,促使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求助于民间借贷。那么,民间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依赖度有多大?对2835家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9%的企业表示“经常从民间高息借款应对资金周转”,47%的企业称“偶尔为之”。半数以上的企业涉足过高利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