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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家超市无春节加班费 逼员工签自愿加班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14:21  国际在线微博

  

  “华润万家超市(联合路店)春节加班不给补助,还让员工签自愿加班的保证书,太欺负人了!”2月2日,多名华润万家超市的员工向本报投诉:春节期间他们一直在加班,店长突然让部分员工签订了“自愿加班书”。

  “自愿”加班,员工为啥还叫苦?昨日,记者去问个究竟。

  员工:换了新店长加班费没了

  据华润万家超市(联合路店)的员工反映,除夕到初四,超市员工就一直加班,期间每人只休息了1天。“尤其是那些经理和助理,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一到调货的日子,一干就是一夜,回不了家就睡在超市,家里啥也指望不上。这么辛苦,每月的工资刨掉三险一金,就剩下2000多元。”

  “以前春节加班,都能得到工资3倍的加班费,大家心里也就平衡了一些,但今年换了店长后,却没了这样的待遇。”超市一名经理告诉记者,2月1日上午10时,超市张店长突然通知开会,经理、助理都到了会议室,一共有20多人。张店长拿出一摞表,让每个人都签字,内容是自愿放弃春节加班补助费。

  “大家心里憋屈,但谁敢不签字啊,现在工作难找,不签字还不得被开除啊?”于是,20多人老老实实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店长:有意向但没签自愿书

  2月2日下午,记者与华润万家(联合路店)张店长取得联系。

  针对员工的投诉,张店长表示没有签自愿书的事,后来又说:“原来有这个意愿,但没有签,该给的春节加班费我们都会给。”

  20多名员工说签了自愿书,但张店长说没签。记者宁愿相信张店长的话,果真如此,这些在春节期间辛苦加班的员工,就能得到法律规定的三倍加班费。

  律师:自愿书违反《劳动法》属无效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顾问李振革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李振革认为:“法定假日是不允许用串休等方式来进行所谓的补偿,签订自愿放弃春节加班补助费的协议,更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企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单位没有及时支付三倍加班费,可以保留工资条,现在或者以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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