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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参考将定期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12:15  中国政府采购报

  ----每次调整后的新基本配置参考和新增品目的配置参考将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中发布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从今年起,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基本配置参考(以下简称“配置参考”)会定期调整。日前公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每次调整后的新基本配置参考和新增品目的配置参考将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中发布,各中央单位须按系统中的配置参考编报批量采购计划。《通知》要求,各中央单位应按月编报下月的批量采购计划,并于当月10日前逐级报送至财政部。集中采购机构按季度编报批量采购执行情况、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执行情况等报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至财政部。

  2011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8号),并随通知一同下发了《2011年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基本配置参考》,该配置参考成为该年度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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