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从2012年起中国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等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财政部
【责任编辑:李澎】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