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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起中国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等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10:22  新华08网

  

  从2012年起中国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等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财政部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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