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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国税平分秋色 江苏地税破5000亿大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00:35  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

王海平 2012-02-03 00:35:08  

  核心提示:对江苏来说,突破"5000"意义深远,这是全国继广东之后第二个地税收入超过5000亿元的省份。

  本报记者从江苏省地税局获悉,2011年,江苏地税系统的各项总收入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达5357亿元,同比增长28.5%。

  对江苏来说,突破“5000”意义深远,这是全国继广东之后第二个地税收入超过5000亿元的省份。

  现在来看,到“十二五”开局之年,江苏地税收入与国税已处于同一层级。

  2011年江苏国税完成各项总收入5805.1亿元,比地税多出448亿元。考察从“十一五”以来的数据,国地税收入的差距已在明显缩小。2010年、2009年、2008年,两者的差距分别是617亿元、836亿元、1023亿元。

  在苏南,缺口更小。比如苏州,统计显示,2011年苏州国税总收入1188亿元,地税总收入1141亿元,两者相差仅有47亿元。

  对此,有学者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地税收入逐渐走向同一个水平,代表着自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结构中中央占大头的局面被打破。

  正在缩小的差距:产业结构调整显效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省级政府的地税总收入远远低于国税总收入。“由于当时的经济发达程度和产业集聚度还不高等因素,地税收入与国税相差近4倍。”江苏省财税系统一位退休官员称。

  但差距在逐渐减少。江苏1994年地税总收入与国税总收入的差距是3.8倍,2005年缩小到2.3倍,到2011年,这一差距只有448亿元。

  从浙江来看,浙江国地税分设晚于全国3年,现有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07年的10年时间内,浙江地税收入增长了10倍,此间增幅全国第一,且于“十二五”内实现了地税与国税的并驾齐驱。

  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的主要构成部分,从2011年江苏省的地税收入看,5350亿元中税收收入占比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60%(2010年占比58.8%),这一比例在1994年为49.66%,1997年达到57.45%。

  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向本报记者表示,地税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地方一般预算比例的提升,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结构逐渐优化和平衡。

  从中央对各个税种的集中部分总体计算,江苏每年的税收大概有60%上交中央。不过,若算上每年中央财政的返还,差不多是对半分。2011年,以最终数字核算,江苏上缴中央的税收约3000亿元。

  江苏省财政厅预算处人士对本报表示,地方不断对产业结构所进行的调整,有效增加了地税收入。

  具体而言,从税收结构尤其是对地方有益的部分上看,一方面是对新兴产业的推动(如不断扩大服务业税基和增量),另一方面则是地方政府下属国资系统企业收入的增加(这一表现在于近年来地方政府不断做大做强地方金融规模),这对某级政府本级税收增加推力极大。

  当然,分税制下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也不可忽略,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是地方可用财力自然增长来源的重要部分,有效弥补了分税制带来的地方财政收支缺口(有的地方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中央转移)。

  地方税收结构有待完善

  江苏在2008年就省级以下分税制进行新一轮调整,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加了省级以下政府营业税的收入,整体上促使地方政府大力发展服务业,调整产业结构。2010年江苏正式提出了要求“十二五”末全省三产占比达48%的指标。

  这一调整的效果在2009年之后逐渐显示出来,在2011年更加明显。以江苏2011年前三季度的地税中税收收入结构看,贡献率最高的当属营业税,这占地税收入中税收收入的比达到34%。

  数据显示,企业所得税增幅加快明显,这无疑得益于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随着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规模的提升,所得税占比不断提高,这使得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

  1-9月江苏所得税合计入库860.68亿元,同比增长36.4%;营业税入库921.95亿元,同比增长22.5%。所得税增幅比营业税高13.9个百分点,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4.2%提高到35.3%,提升了1.1个百分点。

  地方税收体系仍有待完善。从省级收入看,营业税收入近年来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东部地区营业税占比地税税收收入一直最高。这是因为营业税更适合省级政府,如果辖区内某区域营业税偏高,会导致消费者跨界。

  南京大学教授高波向本报记者表示,省级以下更适合将以房产建筑为主的税种作为主导,“其具备不可移动等特点,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此外,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由于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税应当成为省级主要税种之一,可以弥补事权与财权、财力的非均衡性。

  事实上,当前地税系统征收的社保费等各项基金(费)总量和增幅非常明显,以江苏苏州为例,2011年实现352.77亿元收入,同比增收91.70亿元,增长35.13%,占比地税总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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