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对外透露,水利部和财政部将于近期联合下发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
坊间分析认为,这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公认为“黄金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终将纳入实实在在法规条文中的积极信号。
受访中国经济时报的相关专家认为,此举对于化解全国不同地区土地出让收益规模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有着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受制于当前组织、制度等因素制约,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出让收益”政策的最终落实成效不可盲目乐观。
区域不平衡矛盾待解
“落实治水兴水政策,水利大发展需要资金大投入。”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地方经济呈现的东、中、西部差距较大现状与农田分布不均和农田水利建设需求之间形成的矛盾正日益凸显。
据记者了解,诸如北京、上海等东部发达地区每年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动辄超过千亿元,却几乎没有农田水利建设需求;而在新疆、青海等西部省份,则呈现出“农田水利欠账多、土地出让收益少”的相反景象。
“化解这一矛盾应该且只能由中央以全局眼光统筹考虑解决,切实做到‘损有余补不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崔晓黎2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中西部地区,而这些地区共同面临着“土地出让收益明显少于东部地区”的现状。
崔晓黎认为,在中央统筹化解这一矛盾的同时,还需确保水利财政投入总额不减少,即在总额不减少的基础上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水资源利用研究室副主任逢焕成2月1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的水利设施投入力度仍显不足,特别是在近年旱涝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水利设施抗灾能力十分必要。
“在财政和土地出让收益投入上必须做到投入力度不放松、投入总额和占比不下降。”逢焕成认为,土地本身有着属于国家与农民的双重属性,“10%黄金政策”恰是做到了取之于民还之于民,但在土地出让收益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呈现下降趋势的大环境下,水利财政投入更应随着国家的财力增加而增加。
据水利部统计,2011年全国水利投资为345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41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地方投资2311亿元,首次突破2000亿元。中央、地方水利投入均创历史新高。
“最后一公里”成关键
据记者了解,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我国近期水利发展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万亩,力争实现新增1亿亩的目标。
这样的目标要求无疑为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带来了新的动力。崔晓黎向本报记者指出,有了投入动力和水利发展目标,就需要切实可行的政策和事无巨细的实施细则,而最终能否如期落实这些政策要求,还取决于中央的决心以及组织、制度等各方的共同发力。
“中央统筹能否最终落实资金还取决于中央将以多大决心参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崔晓黎认为,如果本次管理办法能够对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要求那无疑值得期待,但组织及制度层面的问题依旧迫切待解,特别是“最后一公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
逢焕成也对本报记者强调,农田水利能否最终造福农田的关键就在于“最后一公里”,但结合当前我国“承包到户”的农田制度,“最后一公里”的水利设施建设成效并不乐观,由此也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浪费。
崔晓黎将其概括为水利投入的“跑冒滴漏”现象,他认为,不同于跨地区的大型水库项目建设,我国现有承接水利投入的软件和相关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承担主体也不明确,由此产生的大量投资流失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的现象尤为突出。
“特别是农田最后一公里的水利建设问题与我国土地承包的细碎化是很大的矛盾。”崔晓黎举例表示,比如跨农田的管线灌溉需要规划统筹实施,并非一家一户可以完成,这就带来了规划与农户间的协调难题,即制度上的制约。
“水利设施投入是涉及组织、制度和资金统筹使用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央明确组织和实施主体、强化实施监管。”崔晓黎强调,以此为契机,决策层还需致力于统筹解决好当前我国正面临的农业现代化需求与细碎的农村承包到户的个体均田制度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率和节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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