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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次披露发审委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7:52  中国经济网微博

  

  据新华社电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将企业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提前到一个月左右。《通知》于今天(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监会这次要求,发行人将预披露的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在发审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而目前的规定当中,企业招股书预披露的时间是在发审会召开前5天和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公布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披露时间的提前也有助于强化招股说明书的法律责任和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的名单,今后新受理的这种企业的名单也会尽快公布。这意味着市场各方将有充分的时间对拟首次公开发行的这些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

  (责任编辑:王慧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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