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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保障房不得市场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陆昀1日北京报道】

  今天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保障房不得市场出售并确立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此前,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曾因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导致部分并非保障人群进入保障房市场的问题。在新规划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如何在今后规避掉这些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

  “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保障房不得市场出售,如果出售由政府回购。强调要严格租售管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房源再上市和回购管理。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封闭运行机制,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具体施行时间和办法另行规定。

  北京是继深圳后少数几个出台保障房不得市场出售的城市。业内人士认为,“实施意见”有利于加强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加速公租房从开工建设到形成供应及达到良性运营的节奏。这项政策的实施对目前楼市房价及房租调控都有将有直接影响。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分析,今后政府手中直接可以有参与市场交易的租赁房源,可以直接拉低区域租赁均价,公租房价格也对区域租金有直接的示范作用。公租房保障对象包含了外地需要租房的人群,稀释了普通租赁市场的需求。限购抑制住了投资投机需求,公租房等保障房缓解了刚性需求,市场有更大空间期待房价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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