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张慧敏)针对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决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不符合规定的裁决,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昨日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多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本次WTO的裁决结果实属欧美国家针对中国稀土出口的“投石问路”之举,对于下一步欧美国家挑战中国稀土出口政策则有着强烈的暗示意味。中国的稀土出口政策或将遭遇新的挑战,但在应对策略方面,专家研判中方并非会陷入完全被动局面。
日前,WTO上诉机构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支持裁定中国以环境为由限制铝土矿、焦炭、萤石、镁、锰、碳化硅、金属硅、黄磷和锌等9种原材料出口的关税、配额及其他一些政策均不合理。
尽管裁决结果在部分问题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但在原材料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等核心问题上依然认定中方违反相关世贸规则。欧盟据此随即“乘胜追击”,向中国稀土出口政策发出挑战。据媒体报道,欧盟贸易专员卡洛·德古赫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结果出来不久就发表声明敦促中国采取行动:“现在中国必须尽快取消这些出口限制,另外,我希望中国对整个出口制度(包括稀土)进行政策调整,以符合WTO的规定。”
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看来,本次争端申诉方并非全面胜诉:“中方在几个重要问题上的上诉请求得到了支持,专家组此前的部分裁决得以纠正,包括裁定专家组关于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的裁决整体无效等。”
“我们会接受裁决,对我们的相关出口管理规定做出一些调整,但我们保护环境和战略资源的目标不会变,会采取别的做法实现我们的目的,规避世贸组织的掣肘。”梅新育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向记者表示:“面对裁决结果,单一的对抗或遵从都是不可行的,从自身的国家利益出发,可以做出一些表面上的让步,同时加强非配额、非关税措施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包括定价原则、征收资源税等措施来起到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目的。”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则认为:“在本次裁决的应对策略上,中国还有改变的机会,并不必要像欧盟要求的那样,放开对上述9种原材料甚至稀土出口的限制,只要中国吸取经验对国内原材料生产和销售也采取一视同仁的限制政策,来符合世贸的相关规则才是关键所在。”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虽然不太可能像欧美希望的那样大幅放开对于原材料的出口限制,但是对内一视同仁的直接结果将是国内相应原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也将增加国内下游企业的资源使用成本。
(责任编辑:刘阳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