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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系统6高管窃取旅客信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1日 05:41  南方都市报微博

  窃取近2000万条信息,大力推行航空意外保险

  摘要:据《新京报(微博)》报道 6名民航系统相关公司的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近2000万条客户信息,大力推行航空意外保险。

  南都讯 据《新京报》报道 6名民航系统相关公司的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近2000万条客户信息,大力推行航空意外保险。日前,6人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北京东城区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到缓刑不等的刑罚。

  研发系统获取数据信息

  6名被告人中多数都有在航空公司任职的经历,并且已是企业领导。其中,第一被告人龙某案发前在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第二被告人宋某曾任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中航信厦门民航凯亚公司董事长。

  据了解,2005年,龙某、宋某合谋,由宋某伙同贺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厦门易迅科技有限公司,吴某出任法定代表人,研发建立了可非法接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有关民航数据信息的“迅保系统”。随后,龙某利用该系统及非法获取的民航信息数据进行经营活动。

  据介绍,自2005年至2010年8月,“迅保系统”通过非法侵入中航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共获取有关民航数据1996万余条。中航信称,其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约45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6人刑事责任。

  最高被判刑1年零6个月

  开庭时,龙某称,当时中航信希望建立航空意外险的销售系统,其可随时掌握系统中的旅客何时购买机票等信息,以及时向旅客推销航空意外险。案发前,该系统已录入很多旅客的信息。

  龙某说,他和宋某等人便侵入了中航信的该信息系统,获取客户信息用来牟利。

  法院一审认为,龙某等6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6人分工不同,但目的相同,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据此,判处龙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宋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

  贺某等人也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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