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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说事:不要因污染成了“贫困级国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 22:42  中国产经新闻报

  1月10日,北京再一次笼罩在一片大雾之中。东部城区通州的汽车上都落下了薄薄一层银灰色的“霜冻”,有车主在引擎盖的“霜冻”上画出“PM2.5”的字样。据位处西城的市环保局监测实验室所测,当日上午10点钟PM10小时浓度为400微克/立方米,PM2.5为300微克/立方米,占了70%多。即将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国家给各地即将设立的PM2.5日均浓度值为75微克/立方米。

  不仅是北京市,其他地区的空气质量污染也开始呈现蔓延的现象。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内蒙古的国家贫困县托克托县因多年排放污水导致污水成湖,“污水湖”占地竟达数千亩。一直以来,在公众的视线里,污染大多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工业项目关联在一起,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内蒙古竟然也出现了这样的严重污染,这恐怕是我国在实施开发大西部战略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据媒体报道,目前,医药行业开始成为环境污染的高发领域。“新年伊始,环保部公布的被挂牌督办的15家企业中,有10家都是制药相关企业,还包括两家上市公司。而盘点近年来的重大污染事件可以发现,‘老少边穷’地区正成为高污染企业迁徙的目的地与污染事件的频发地。”

  环保部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制药工业总产值占全国GDP不到3%,而污染排放总量却占到了6%。由于各地政府环保监管力度不同,越来越多的原料药企业已经逐步将生产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据了解,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由于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在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宁可毒死,不能穷死”成了某些地方主政者的主政思维。这让更多的企业越来越有恃无恐,无非就是换个更穷的地方污染。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是一家企业一个行业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整个国家是否贫穷落后的问题。

  从这些年国内的治污力度看,对污染企业监管最宽松的往往都是那些老少边穷地区。有关环境专家统计发现,1998年到2002年这5年,中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了387起,只有25起被追究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2003年到2007年,中国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90多起,被追究违法犯罪的仅12起。大部分的时候是污染企业一走了之,留下的污染最终是政府负责、国家埋单。

  这种情况如果继续蔓延下去,这些污染企业造成的环境损害,除了实际造成的污染损失外,将来的恢复和清污将是一笔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的天价费用,更何况要想把生态恢复到破坏之前,如果国家无法负担就会破产。

  至今,中国还没有一部完善的《环境损害赔偿法》,北京“雾霭”涉及的污染企业可能不会太多,托克托县也只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但从宏观上看,中国只有及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才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环境污染堕入贫困级国家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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