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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宁:加快中原经济区崛起探路“三化”协调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9日 15:36  《中国投资》

  文/《中国投资》 刘斯斯

  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以河南省为主体的中原经济区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将持续深入地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道路

  河南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在探索“三化”协调发展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是希望在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同时,为全国同类地区探索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道路。

   确立“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

  《中国投资》:请您介绍一下河南省“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经济发展思路。

  张维宁:2011年,河南全省预计生产总值突破2.7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4,000美元,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2011年突破1,100亿斤。这些成绩均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基本省情仍然表现为“三个没有根本上改变”,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弱、人均水平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省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粮食怎么保、民生怎么办”4道难题需要破解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十二五”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在正确看待成绩和准确把握形势的基础上,河南省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明确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富民强省目标,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总体战略,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道路。

  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

  《中国投资》:与其他区域政策相比,《指导意见》主要有哪些特色?

  张维宁:与其他区域规划相比,建设中原经济区最为鲜明的特点,就是明确了把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作为核心任务。促进“三化”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战略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带有很强的试验性、探索性。

  河南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新兴工业大省,一产比重大,农村人口多,产业结构升级任务艰巨,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在解决“三化”协调发展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近年来,河南省经过积极探索,已经在这一方面形成了较好的基础,也积累了一定经验,有条件率先取得突破。《指导意见》支持以河南省为主体的中原经济区建设,就是要发挥这一区域的综合优势,鼓励在“三化”协调发展的道路上先行先试,为全国同类地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中国投资》:请您结合河南省的发展实际,具体谈谈如何加快推进“三化”协调发展。

  张维宁:从河南省现代化建设进程看,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保粮任务重,“三农”问题突出是制约“三化”协调发展的最大症结,人多地少是制约“三化”发展的最现实问题,城镇化水平低则是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最突出的聚焦点。

  从根本上来说,“三化”发展不协调的原因在于资源要素在农业与非农产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配置不合理、机制不完善。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必须探索建立工农城乡利益协调机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和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机制,促进“人、地、钱”等资源要素合理配置。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是解决“土地怎么保”问题。在国家18亿亩红线长期不变的形势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既要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要处理好工业和农业、城镇和乡村、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初步测算,按每平方公里1万人计算,河南到2020年要实现50%的城镇化目标大体需要增加450万亩建设用地。目前全省农村人均建设用地248平方米,如果能把这一数字降到200平方米,理论上就可以节约出400多万亩土地,用以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需要。为此,一方面要通过采取土地置换、土地整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并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通过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促进“三化”协调发展。《指导意见》允许河南省在这一领域先行先试,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有效破解“三化”协调发展用地矛盾。

  二是解决“人往哪里去”问题。加快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大量高素质劳动力、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实现农业现代化同样离不开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当前,河南省尽管劳动力总量富余,但还存在着素质不适应、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平衡等问题。当前要按照《指导意见》中赋予的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抓好3个方面:第一,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促进劳动者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第二,大力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第三,坚持产城互动,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产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以城市发展为农民落户提供条件,同时创新农民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制度安排。

  三是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也就是如何促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合理优化配置。要解决近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实现河南省提出的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00亿斤的阶段性目标,并最终建成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必须解决好资源要素的合理优化配置难题。一方面,农业自身要通过提高物质技术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保护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在农业市场体系、农产品监管体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用财税金融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

  《中国投资》:请问目前有哪些与《指导意见》相关的配套规划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之中?将主要推进哪些重点工作?

  张维宁:为了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河南省委、省政府正抓紧细化工作方案,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第一,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快《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纲要》等有关重大规划的编制,明确阶段性目标。

  第二,印发实施《关于明确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使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具体到单位,具体到环节、具体到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积极谋划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关键举措,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抓紧与国家部委对口衔接,加强与国家相关规划的衔接,切实把中央对河南的关怀、支持转化为具体的政策、项目和扶持措施。

  具体来说,目前已经明确了以下工作重点:一是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统筹城乡发展。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城、功能区组团式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郑汴新区;着力增强县域城镇承载承接作用,把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把基础较好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着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等工作。

  二是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支撑能力。依托产业集聚区载体,坚持做大总量和优化结构并重,大力发展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新型建材等六大高成长性产业;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化工、有色、钢铁、纺织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基础较好的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强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作用,维护粮食安全。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建立粮食稳产增产长效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是强化“三化”协调驱动力量,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以扩大开放增强带动力,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大规模、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以科技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壮大创新主体,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建设更多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

  五是以人为本推动中原经济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形成中原经济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坚持稳粮强农基本原则

  《中国投资》:作为农业大省,保障粮食生产与安全一直是河南省的重点工作,在“三化”协调发展的要求下,如何更好地发展农业?

  张维宁: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在促进农业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建设中原经济区,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为此,我们把稳粮强农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

  具体来说,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和品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秋粮生产机械化水平,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升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加快重大控制性水利工程、低洼易涝地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三是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建立粮食稳定增产的长效机制。扩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产粮大县奖励标准,切实提高农民种粮、地方政府抓粮和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四是创新农业组织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五是实行质量立省,保证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中国投资》: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已经发布,请您结合省发展实际,谈一谈相关工作的进展与意义。

  张维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才能强化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只有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才能最终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提供动力源泉。

  为保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2010年10月河南省政府批转了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河南省登记发证工作将分阶段进行。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将于2012年上半年开始筹备,2012年9月30日前开始,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河南省将着力实行凭证用地管地制度,土地权利证书要发放给权利人,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从2013年1月1日起,各省辖市、县(市、区)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在实施征地拆迁时,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发证,做到产权明晰;未经过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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