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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讨薪门总监涉欺诈被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 11:51  中国经营网

  近日,SOHO讨薪门又一次将潘石屹推到风口浪尖上。15日, SOHO中国针对“讨薪门”回应称,销售总监胡大维销售时欺骗公司、欺骗客户已被开除。

  SOHO讨薪门总监涉欺诈被开除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日,SOHO中国遇到了麻烦,SOHO讨薪门又一次将潘石屹推到风口浪尖上。15日, SOHO中国针对“讨薪门”回应称,销售总监胡大维销售时欺骗公司、欺骗客户已被开除。

  SOHO陷讨薪门

  12月15日消息,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被曝欠薪,据称该公司拖扣员工血汗几百余万不发,员工代表们在公司门前抗议。

  据证券日报消息,其上海分公司销售总监胡大维12月13日晚间发布微博称,“SOHO中国上海公司拖扣员工血汗几百余万不发,员工代表们向上海公司抗议。”并称上海公司负责人一手遮天,公司政策朝令夕改,导致员工怨声载道,销售团队内部也因其不公平的管理而矛盾白热化。

  12月15日,SOHO中国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击胡大维的指责。SOHO中国称:“销售总监胡大维销售时欺骗公司、欺骗客户。诚实一直是我们坚持的基本原则。欺骗客户、欺骗公司的行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SOHO中国从不拖欠员工薪酬。胡大维已被除名,公司已对其欺诈行为进行法律诉讼。”

  不久,潘石屹也转发了SOHO中国的上述微博,并评论到:“我正在以色列海法朝圣,看到同事们从中国发来的资料。让我更加坚信:诚实是人类一切美德的基础。”

  不过随后胡大维在微博中回应称,“SOHO中国上海公司负责人闫伟昨天(14日)中午主动与我提出协商,并做了录音,说会尽快给出一个回复。可至今我未收到任何来自公司的回复,反而从公司的官方微博上了解到说我销售时欺骗公司、欺骗客户。对此,我会给出一个真相”。并表示要维护所有SOHO中国上海公司员工的权益。

  SOHO讨薪门事件溯源

  这场纠纷的缘起是,胡大维的团队今年8月上海SOHO中山广场开盘时一笔有争议的销售。一位顾客欲购买总价达3000多万元的物业,但按照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只有购买总价达5000万元以上才能算大客户,才可以在开盘前优先选房。

  于是,销售人员让柴新生先签订购买4套房屋的购房协议,并按4套房的总价支付10%的购房款。随后,柴先生购房协议上多付的一套房子,由销售人员转手卖给其他客户,柴先生只需支付3套房的总价即可。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销售团队还和柴先生签署了一份额外的“承诺书”。

  销售人员表示,以上做法,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一开始就有“授权”甚至“指导”。但最近,柴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SOHO中国信贷部门向法院起诉,说他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四套房屋的首付,构成违约。同时,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开始暂停向胡大维的团队支付所有佣金,包括其他销售产生的佣金。

  据媒体消息,业内普遍认为与潘石屹一年多来调整SOHO中国的销售模式有关。

  2010年6月,SOHO中国曾经的的核心—销售部被裁撤了一半,原有的5个销售总监、15个销售副总监精简为10个销售总监,同时取消了沿用10年的末位淘汰制。随后,公司又在2011年宣布与世联地产、易居中国正式签订代理战略合作协议。不过,仅仅一个半月后,世联地产、易居中国两大代理行便退出SOHO中国的代理。有知情人士就透露,世联地产、易居中国之所以放弃代理,主要是SOHO中国自身销售团队与市场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房源公开挂牌,但易居和世联还是难以获得房源。

  SOHO中国则要求销售总监自行成立公司,然后再向这些公司授予代理“席位”,胡大维的团队是目前7家获得SOHO中国在上海销售代理“席位”的公司之一。

  据介绍,2011年9月前,SOHO中国在上海200多人的销售团队,有一部分人是与劳务公司统一签约的员工。其余的则不签劳动合同,收入完全来自购房佣金提成。但在9月之后,所有销售人员都不与劳务公司签约,没有底薪,不交社保。212>>

  近日,SOHO讨薪门又一次将潘石屹推到风口浪尖上。15日, SOHO中国针对“讨薪门”回应称,销售总监胡大维销售时欺骗公司、欺骗客户已被开除。

  SOHO员工薪资偏低?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按照胡大维的说法,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有2/3的员工是零底薪,只有少数员工与第三方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才能获得底薪以及缴纳社保。

  对此,SOHO中国方面却不作回应,只是强调,对此事已在微博上作出澄清,内容就是SOHO从不拖欠员工薪酬。对于销售员工是否零底薪,SOHO中国并未作正面回应。

  从SOHO中国今年上半年中期业绩报告和去年全年业绩报告中,所能找到的关于销售员工收入的介绍,仅有“销售员工的薪酬主要由与销售表现挂钩的佣金组成”。上述介绍让人对胡大维此前的说法更为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SOHO中国2011年半年报中对员工薪酬水平等资料几乎只字未提。而其他在港上市的内地同行对员工的薪酬都有明确的记载。

  有别于其他同行的做法,不免让人更关注SOHO中国的员工薪资水平。而以去年全年SOHO中国的员工成本除以当年溢利发现,员工成本占比仅为5.2%左右。与同行业其他知名企业相比,确实偏低。

  零底薪违反《劳动法》

  根据SOHO中国上半年财报,在北京和上海销售项目翻倍增加的情况下,两地的销售与租务员工反而大幅减少,由原来的320人,大幅减少至164人。

  对于销售员工的大幅减少是否因为裁员,SOHO中国投资者关系部未给出回复。

  胡大维则明确地称,并非是因为裁员。多数离开的员工都是自行离开。SOHO中国虽然给出比较高的佣金提成,但有相当部分的员工是拿不到底薪的。

  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则表示,零底薪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编辑:郭英鸽)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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