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发改委调控煤电价格五记组合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1日 01:03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从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2012年度合同发电用煤(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

  ●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

  ●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

  ●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