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雁冰
11月28日,34个部门、历时两年制定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规划》),正式全文发布。
针对各领域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和现实需要,《规划》细化了各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大部分领域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量化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比如到2015年,我国国际航空运输市场达到360亿吨公里的规模;国际物流成本降低3%等。
11%目标积极稳妥
《规划》对“十二五”时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作了明确部署,提出2015年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
据此前的服务贸易“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从完成情况来看,2006-201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长到3624亿美元,年均增长17.3%。
当时制定目标也是统筹考虑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但最终“十一五”目标仍然没有完成。
“服务贸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经济问题,服务贸易的进口与出口体现在WTO的十二大门类、160多个分部门,当初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我们还没有完全的完整的全面的预测到金融危机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深刻的影响。”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周柳军表示。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一直高于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和全球服务贸易主要出口国家平均水平。1982-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6.8%,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5.9%,均为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的两倍左右。
在服务贸易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十二五”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目标设定为11%,与实际增速相比是偏低的。
过去10年,国内消费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商务部门预计,今后还会持续保持这样的增速,服务进口也将随之增长。按照服务进出口基本保持平衡的发展趋势,今后五年,内地进口服务累计将超过1.25万美元。
“从目前来看,服务贸易增速可能会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速,这也符合‘十二五’期间服务贸易高于货物贸易增速的这样一个总体情况。”周柳军表示。
30领域重点发展
不论是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的发达经济体,还是在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都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进一步巩固扶持政策成果,有效地扩大服务出口,周柳军表示,《规划》提出了一些新的更高要求,包括制定和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开发适合服务贸易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等。
“近年来,尽管中国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它们在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仍占据中国服务贸易的主导。”周柳军表示。
全球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占比逐步上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占比逐步下降,2006年作为分水岭,高附加值新兴服务贸易比重首次超过传统服务贸易,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将进一步强化该趋势。
长期以来,中国服务出口占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全球平均水平20%的一半左右。例如2010年这一比重的世界水平为21%,而中国只有9.7%。同时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逆差行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旅游等领域。
《规划》选择了30个领域作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力争有所突破。这些服务贸易领域首先涵盖了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领域,如旅游、建筑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巩固优势”;其次涵盖了一些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领域,如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重点培育”。通过这些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率先突破,带动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行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金融、物流、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将不断开放,运输、旅游、建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
据悉,从2012年开始,商务部将每年在北京举办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形成南有“广交会”,北有“京交会”的局面,前者是货物贸易平台,后者为服务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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