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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人代表全程参与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4日 23:35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江苏省海门市研究制定了《关于法人代表全程参与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工程的规定》,凡是房屋建筑预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市政(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装饰装修项目预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幕墙工程项目预算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同时,还对投标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贰级资质以下的投标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全过程。并从7月份起在全市国有(含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该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海门此举旨在将挂靠资质、出借资质的企业拒之门外。

  据悉,该制度实施以来的6个项目总预算价为7118万元,中标价为5593万元,与参考预算价相比,资金下浮率平均达到21.43%。(据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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