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督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开创性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为全区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自2002年成立区督导室以来,盘龙区建立了教育督导队伍,开展了各项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聘任有区级督学40名,特聘督学6名。对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条件。从2005年以来,盘龙区严格按照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要求,每年都开展了年度自评工作。近几年来,还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收费、师德师风、教育执法、办学水平等专项督导制度。截至2010年,全区已经完成了第一轮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合格”及以上学校占100%。开展了对幼儿园督导评估,有效地规范了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和办学行为,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上升。(罗松丽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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