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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成竞争新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4日 14:46  商务部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北京、昆明等21个城市获批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复函》提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任务,为促进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南宁市、昆明市、银川市、苏州市、汕头市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原则同意21个城市报送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据分析,昆明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后,可以把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还将促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壮大电子商务服务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鼓励商贸业态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加快内贸和外贸的融合联动,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结合,助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同步发展,促进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推动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要通过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商品和各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极明表示,云南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是农家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品牌电子商务和国际电子商务。

  农家电子商务就是草根电子商务,以国家商务部主办的新农村商网为例,这也是云南省一直力推的一个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就是要做高端,做高度。”李极明表示,云南电子商务也要打造自己的品牌。(罗松丽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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