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至今,从省委、省政府到昆明市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障住房建设都十分关注。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监察局关于对2011年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在实际操作中,昆明市政府更是采取了政府主导,强化统筹协调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把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变串联为并联,变等审批为催办审批,做到政策上无障碍、技术上无障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实行“一对一”结对联系点制度,针对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备案、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发放等各环节实行跟办、盯办、催办、督办、帮办,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了压缩时间,还把专业部门前置到设计过程中,同步设计,同步研究,同步查找问题。最后只剩报审程序,很多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就解决了。此外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全市保障性住房督查组,重点对市级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的行政审批进程进行催办督办,定期巡查项目进度,存在问题的,启动督办,限期整改。(罗松丽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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