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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在人才建设工作中 严格按照《南华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每两年在全县范围内评选30名左右的县级优秀人才,并将乡土人才纳入评选范围进行评选,对评选为县级优秀人才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命名表彰并给予每年600元的奖励。通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县乡土人才和党员致富先锋干事创业热情,在全县形成了百姓创家业、能人干事业、人才创产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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