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房地产调控,是有了“房地产调控”这个词以来,调控时间最长的一次,也可以算作是最见效的一次。调控已经进行将近两年,每当坊间传出松动意向时,都有决策人物出面表示“绝不放松”。这表明,利用宏观调控这个办法把房价压一压,政府是用了心思的。
不用隐瞒什么,中国的所谓房地产市场调控,实际上就是房价调控。从政府指望GDP增长保8的角度,调控房地产绝不是主动行为,毕竟房价越高GDP增长就越明显,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政绩就越辉煌。但房价疯涨会引起百姓不满,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这又是政府忌惮之处和心腹之患,因此所有对房价的控制,都是被迫行为。但房价在刚需的支撑下,会不会如政府所愿达到“合理价位”,是一件很难说的事。中国经济需要又好又快地增长,就业压力迫使一批需要就业的没有土地的农民和年轻人涌向中心城市,在这种态势下要求房价不涨,难度极大。
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在集中精力,使用多种手段打压房价的同时,政府拿出制度性措施逐步提高百姓收入,想方设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则应是与使尽浑身解数打压房价同步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没有收入的提高,只有房价的提高,百姓永远买不起房;而即使房价涨势减缓,或略有下跌,但收入没有增加,百姓同样买不起房。从最近1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分析,房价上涨的幅度与经济增长的幅度相当,或者说略高于经济增长的幅度,但收入增长的幅度,则远远低于经济增长的幅度,有些地区房价翻三倍,而收入增长停滞。在此种情势下,只把房价在最高点打压回调30%,百姓仍然只有唏嘘的份儿。从这个意义上说,“合理价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增加收入是实实在在的。
客观地说,增加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从来没有被决策者所忽视,所有的重要会议公报与政府工作报告,这些词都被反复提及,但一万次重视、强调、号召,都比不上一个实际步骤管用。说与做的统一,在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制定措施缩小贫富差距这一点上,比什么都重要。政府的难度在于,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用强制性的经济政策,如何用税收的手段,使垄断集团、使民营经济的老板,拿出一部分利润提高员工收入,扩大分配。如果在这个节点上一筹莫展,那么决策者美好的愿望一旦不能成为现实,其结果比不做表白还要糟糕。
政府出手调控房价与切实增加居民收入,两者比较,后者比前者更为迫切。在中国经济总量连年增长的前提下,没有居民收入的增加,只是单方面打压房价,“合理价位”只是一个面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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