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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标金爆仓事件现和解曙光 地下炒金风险依旧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22:00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首席记者 段海涛 庄会晓

   备受关注的山东标金爆仓事件(本报9月30日A1版曾予报道)初现和解曙光。经济导报记者获悉,经过与部分投资者代表协商,山东标金拟对爆仓事件中被强制平仓的客户予以一定金额的补偿,补偿金额为超过300%风险率的亏损部分。在山东标金投资者讨回部分权益的同时,导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大大小小的地下炒金平台为数不少,其风险相当大,而规范这些平台则有赖于法规的完善。

  给予一定现金补偿

   “已经有结果了,山东标金按300%爆仓的价格赔偿。”10日,秦皇岛投资者王女士告诉导报记者,投资者代表与山东标金就爆仓事件的商谈已有结果,她个人只能无奈接受。

   导报记者随后在山东标金网站看到《关于“9·23”事件处理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山东标金投资有限公司于9月23日系统升级日出现众多客户爆仓事件,山东标金在10月9日与部分客户代表进行洽谈,达成如下协商结果:山东标金给予9月23日、24日被强制平仓的客户一定补偿,补偿金额为超过300%风险率的亏损部分。补偿方式为客户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于10月31日前到山东标金总部签名取款。山东标金表示,如果有客户对上述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导报记者试图电话采访山东标金总经理刘学强,但其手机总是在响铃后被挂掉。

   按照这一解决方案,王女士表示,她能要回来1万多元。此前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王女士曾介绍,她一共投入10万元,爆仓后账户中只剩下5700元。即便加上这1万多元,王女士仍然损失惨重。

   “有个结果不错了,还能指望什么呢?”对于未来是否还参与炒金交易,王女士表示要看情况,但最近是没什么心情了。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爆仓事件发生后,山东标金曾于9月29日发布公告推卸自身责任。山东标金表示,公司早在9月19日就在网站和客户端明确提示,“因系统升级原因,9月23日停止交易一天”,公司并没有预知行情的能力,系统升级遇到行情大跌,属于巧合,并非山东标金的阴谋。

   而对于并未按协议约定在300%风险率时强平,出现大量400%、500%风险率被强平的情况,山东标金表示,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明确了执行强制平仓是公司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公司从来没向客户承诺过强制平仓的价位必须正好是300%的价位,特别是在隔夜跳空或行情波动特别剧烈时,尤其无法实现这一点。”

   基于以上理由,山东标金最初仅对遭受重大亏损的客户表示“同情和理解”,只字未提赔偿事宜,而由于相关部门纷纷表示不归其监管,也让投资者欲告无门。如今山东标金肯赔偿300%风险率之上的亏损部分,大部分投资者只能无奈接受。

  地下炒金乱象丛生

   在山东标金的投资者为爆仓焦虑时,导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大大小小的炒金平台呈遍地开花之势,往往打着海外代理商的牌子,拉拢投资者参与。

   导报记者近日登录赶集网搜索“黄金投资”,仅在济南就发现有上百条信息,大观园、杆石桥、山大路、东环国际广场附近都有大量投资公司推广“炒黄金”业务。

   “我们通过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会员单位为客户提供交易平台,这个平台提供的是100倍的杠杆比例,也就是说,资金可以放大100倍使用,你有1万美元,可以买100万美元的黄金,价格稍有波动,你就可以赚大钱。”导报记者按网上联系方式拨通杆石桥附近一家投资公司周经理电话后,其向导报记者介绍说,他已经做了一年,可以24小时交易,涵盖主要国际黄金市场交易时间,并表示如果记者感兴趣,可以见面详谈。

   而在相关投资公司的宣传材料中,大都宣传“操作简单,有无基础均可,即看即会;比炒股更简单,不用选股那么麻烦,分析判断相对简单,跟美元、原油走势紧密相关。每天交易大约20万亿美元。一般庄家无法兴风作浪。”

   但实际上,地下炒金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除了杠杆高达100-400倍外,资金安全不受境内任何部门监管,难有保障,资金往来全部要经过投资公司,投资者个人常常无法控制。更大的问题是,地下炒金公司往往根本没有像所宣称的进入国际黄金市场下单,而是设内部操纵盘,客户之间对赌,交易单配对反向对冲操作,有时候投资者则是与公司对赌,投资者亏损的资金全部被这些公司收入囊中。综合来看,地下炒金的风险大过赌博。

   导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7月,央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规范黄金市场参与者行为,严禁参与地下炒金活动。对参与地下炒金活动的市场主体,相关部门应予以严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征信系统。

   不过,多位受访人士表示,黄金市场法规不健全、主管部门不明确,是导致地下炒金问题频出的主因。

   据了解,国内的黄金市场放开后,一直沿用的法规有两部。一部是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另一部是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这两部法规均是在黄金属于管制品的情况下颁布的,且至今从未修订过,制定的内容主要针对黄金走私和统购统配管理,没有任何涉及地下炒金的条文。

   而目前银行、金交所会员单位、期货公司都可以进行黄金代理投资业务,这3个机构的相关主管部门分别是银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对场外黄金交易进行界定和管理,很容易出现管理盲区。

   就此来看,完善黄金市场法规建设,已成遏制地下炒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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