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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明起放宽限购 产权证过5年不纳入限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16:48  中国网

  中国网10月11日讯 据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筑管理局网站消息,佛山市“限购令”发生松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市民在原限购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此间权威媒体报道,佛山市是继深圳、广州之后广东第三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也是第一个出台限购令的地级市。今年3月18日晚公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显示,佛山从3月18日开始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完成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限购政策,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

  二、对符合市、区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市、区人社部门出具人才引进证明,购房时可不受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社保证明的限制。

  三、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五、本市户籍“村改居”家庭,在购买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拥有的因村改居由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2日起生效,请各区严格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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