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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的iPad因未配备印尼语说明书而被起诉_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13:52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实习记者 李智洋)据印尼罗盘网10月9日报道,印尼国家消费者保护机构指出,电子产品iPad在买卖过程中不必配备印尼语说明书。

  日前因iPad在销售过程中未配备印尼语说明书而被起诉,但国家消费者保护机构发言人古纳尔多(Gunarto)说,iPad未被列入必须配备印尼语说明书的电子产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产品(包括进口的电子产品)应配备印尼语说明书及保修卡,并列出45种电子产品,但不包括iPad。据了解,上述45种电子产品包括照相机、电风扇、空调等常见家用电器。2009年出台该法律时iPad尚未上市,目前随着购买者的增加,iPad极有可能被列入必须配备印尼语说明书的电子产品。

  特别声明: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观点,中国经济网采用此文仅在于向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立场。转载和引用此文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经济网”,并请署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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