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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健(000035)10月8日被法院裁定重整。
2010年12月31日,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ST科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科健进行重整。
法院表示,因ST科健不能清偿申请人广西新强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以债权人身份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受此影响,10月12日ST科健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将修改为”*ST科健“。
截至目前,法院尚未指定管理人。(李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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