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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国税局发放首笔检举奖2000元

  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 通讯员 陈俊峰 余备备 廖晓华)记者昨日从南山国税局举报中心了解到,由于检举人提供线索范围内的查补税款约20余万元,该举报中心日前发放了成立以来的第一笔检举奖金。

  据悉,该名检举人于去年向南山区国税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提供了某公司的偷税线索,并在区局稽查局立案检查过程中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适时给予协助。经检查,区局稽查局发现该公司通过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偷逃税款,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款70余万元,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给予处罚,合计100余万元,其中属于检举人提供线索范围内的查补税款约20余万元。

  据悉,这是自2009年底南山国税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发放的第一笔检举奖金。昨日下午,南山区国税局稽查局刘莞局长向记者指出:“这一次的实名检举我们是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及该案件稽查结果,给予该检举人2000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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