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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进菜场 文化到身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7:16  经济日报

  在菜市场经营的商贩,不少都是农民工。他们每天的工作很有规律,通常凌晨去批发市场上货,一般要等到下班后的顾客买完菜才会收摊,十几个小时里摊位必须有人值守,节假日也很少休息。枯燥而辛苦的工作,让这些农民工与文化生活渐行渐远。一方面,农民工收入有限,又有现实的生活负担,一些文化消费价格昂贵,不敢轻易消费,多年没进过电影院的大有人在,身边一本书都没有的也为数不少;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虽大多实现了免费开放,却与他们的工作时间相冲突,他们的业余时间,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往往也都闭馆了。

  既然农民工“找”文化不容易,能不能改变思路,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特点,把文化“送”到农民工身边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个金秋,上海市虹口区把“文化书屋”开进了菜市场,今年内该区16家标准化建设的菜市场都将配置“文化书屋”;辽宁省首家“农民工书屋”落户沈阳市恒隆广场建筑工地,新疆巴州首家“农民工流动书屋”近日在库尔勒市泰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地成立,鄂尔多斯市首家“民工流动书屋”在一家建筑工地成立;还有不少地方将流动书屋的服务对象瞄准了农民工的子女,为他们免费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菜市场里飘出了书香,建筑工地上有了书屋,可谓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新鲜事。与专业的公共图书馆相比,这些书屋规模小得多,设施也未必完善,却能够开阔思路,把书籍送到渴望文化的农民工手边。这些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潜移默化地倡导着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拉近了农民工与文化的距离。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是目前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活跃力量。据统计,2010年全国农民工人数达2.42亿。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要实现均衡性、普惠性,就必须关注和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权益。日前,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农民工文化服务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充分显示了对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高度重视。

  与城市居民拥有同等的文化权益,共享我国文化发展的成果,对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就必须了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规律。当前,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群体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成长环境、权益诉求与其父辈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他们文化素质较高、更容易融入城市、具有市场竞争意识,同时也更强调归属感、追求权益平等、实现自我价值等精神层面的需求。也有专家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经历的困难相对较少,对可能遇到的挫折和挑战还需要有一个艰苦磨练的过程。面对这样的一个群体,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爱,满足他们的合理期待,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尊重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发掘他们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活动形式,推出有针对性的务实的服务措施,是农民工常住地政府、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及社区和用工企业工作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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