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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撤诉仍应获得敬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4:45  深圳商报

  □ 熊 志

  日前,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李燕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工”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10月9日,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鉴于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开了相关的政府信息,诉讼已没有意义,她拟撤诉。(《法制日报》10月10日报道)

  将时间拉回到9月中旬:名为李燕的清华女生一纸诉状,欲与三部委对簿公堂,那纯粹而又不假修饰的动机,以及见诸其身的执著精神,曾带给人多少敬意与感动。如今,当三部委开诚布公,李燕撤销诉讼,二者以和解的形式为这场庄严的公民行动画上句号时,社会有理由去写下结语,从中解读抑或抽离出增益于社会进步的某种价值。

  之于李燕,这无疑是一场胜利,而胜利之所在,绝非诉讼的或撤或留,更非以个体之力,实现了对积弊丛生的规则的祛污,即便她真的成功地扮演了撬动制度的超人。其胜利所在,正如起诉的动机那般单纯,只是想从三部委那里获取写作论文所需信息,当她如愿以偿,便撤销诉讼,仅此而已。因而,当剥离了意义或标杆层面的价值,她的胜利,就只是一场个体的胜利,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她自己。如果非要说这场胜利为社会带来了某些有用的东西,那也只是三部委官网上那些迟到的公开信息。

  当时间继续纵深推进,这位较真的清华女生终究会被人们忘却。当我们重新梳理时,会发现制度还是那个制度,规则还是那些规则,未曾有过多少改变,信息透明与衙门式封闭之间的矛盾,依旧说不清道不明,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何当清华女生选择撤诉时会有不少网友报以失落之情。因为,当李燕提起行政诉讼时,人们在其身上加诸了额外的东西,这些东西超出了李燕的个体诉求,是撬动制度、修缮规则的某种期许,是社会学意义层面的。

  当然,李燕只是做了身为公民的分内之事,制度如何、规则如何,并非李燕的诉求范畴,没有理由要求她代表谁去诉讼到底,亦没有理由对她撤诉发起任何责难,正如我们所理解的一样,这只是个体的抗争,抗争的胜利也只属于个体。

  须知,历史的车轮从来不是哪一个人所能拉动的,一方面,这要求我们对李燕撤诉多一分达观,另一方面,它还为社会的递进向前提供了一条绝佳通道,这条通道另一个名字叫公民精神。所以,李燕个体名义诉说,虽未给信息公开之秩序带来多大改变,但她树立了一个榜样——在制度规则面前拒绝沉默,这也许才是这场个体胜利带给我们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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