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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一基金经理涉老鼠仓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4:00  新京报微博

  本报讯 (记者吴敏)曾担任光大保德信公司基金经理的许春茂涉老鼠仓案9日在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宣判,许春茂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目前37岁的许春茂曾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后一度跳槽至中欧基金担任投资总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光大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披露前,许春茂指令原校友张某,在原先大学校友史某、王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买入和卖出交易股票68只,非法获利人民币209万余元。

  法院认为鉴于许春茂能够投案自首,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确有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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