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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事件倒逼金融改革加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0:35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江雪

   截止到10月1日,浙江、江苏当地已经有近90家企业老板被卷入“失踪” 、“自杀”和“逃跑”事件,事态的严重性远不是“温州遭遇多事之秋”那么简单。

   事实上,“跑路”已经成为经济学者们分析金融危机的又一个风向标。

   正如9月25日一位经济分析师表示的那样:“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只占10%!中小企业完全成了利益集团的‘人质’。货币宽松的时候,他也到处乞讨,货币紧缩的时候,他被利益集团绑在炮筒上成为要挟政策的‘人质’”。

   “人质”是必须有机构出来解救的。但是,实施“绑架”的因素到底是什么?

   既然严酷的事实把企业都逼到了前台,此时,行业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冷静的分析现实,科学客观地对待现实,无论对企业主、金融单位以及民间信贷机构都是非常必要的。

   事态的发展是令公众焦虑的。但是,国家的态度和相关政策的紧急出台又是令公众怀有希望的。

   首先我们看到,浙江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认真分析了“跑路事件”后没有避讳“金融体制问题”,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带来的高利贷是重要的原因。加之前两年通胀下资产价格上涨过快,企业调动资金大量转移而造成的资金链断裂。”

   事实是,今年以来,由于货币政策持续紧缩,一些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条一直紧绷着,少数更是处于高风险的边缘。民营企业面临融资难时,如果银行贷不到款,是直接“死”还是慢慢“中毒而死”?很多企业选择了“民间借贷”。但民间借贷由于没有第三方把控,风险系数很高。企业步入民间借贷后,会陷入恶性循环。

   今天的结果实际上就是很多专家昨天的预测。

   难道我们还可以熟视无睹吗?

   其次,我们看到,这个事件的“揭开”促使各省中小企业家反思自己的创业之路: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市场大方向?多位企业家在参与10月 5日东方卫视举办的“风暴对话”时表示:在调整结构的大背景和大环境下,很多中小企业失去了方向,很迷茫。企业家内心很矛盾,发展问题、待遇问题、企业责任问题、家庭风险问题以及心理问题都紧紧地纠结在一起。时间长了,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好“跑路”。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7月21日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中“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且年息处于24.4%的阶段性高位” 的数据,支撑这个规模约1100亿元 “民间贷款”的 中小企业主们“承认这个事实。”但是,他们也给温州城市管理者提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动辄年息高达25%以上民间借贷资金多数流向房地产开发市场,在“2010年温州市百强企业”名录中,除2家房地产公司和6家建筑公司外,其他40多家制造企业,全都涉足房地产开发,包括康奈、奥康、报喜鸟等知名制造业企业。

   中小企业的企业家们觉醒的同时,我们还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率领央行行长周小川、财政部长谢旭人等高官的南下座谈和指示,带来了当地金融机构立场的改变。温州全市25家银行近日发表联合倡议书,表示将携手中小企业和衷共济,并将采取“优惠政策的倾斜”、“一企一策”、“针对困难的企业降息让利”等帮扶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就在当地企业家终于看到了希望的时候,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表示:温州将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全面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同时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并为发展民营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等地方性机构争取政策和空间。

   所有的办法都是需要企业家和创业者共同承担风险的。

   通过“跑路”事件,我们必须承认,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呼声日渐清晰。我们没有理由再给自己以及社会增添后患。思考是为了有更好的行动,而行动是必须对未来负责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表示,中国仍需要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只有将通胀彻底“打下去”,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才能真正好转。

  周其仁同时建议,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降低小企业税费等措施,“增值税、营业税等等可以降低,想出台的加税政策不要再出了,降税的政策要赶快出。降税要比金融政策对小企业更有普遍性,同时降低各种费用。”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呼吁“不改革国有经济,中国经济的整体效率难以得到提升”的同时还用数字阐述到:2009年国有银行提供的10万亿元以上的海量贷款,绝大部分贷给了国有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在2001到2009年的8年间增加了1.2倍。但是,国有企业的逆势扩张和地位加强,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究竟是祸还是福,要从它对于市场制度完善和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看。面对着这种形势,出路只有下定决心,循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推进国有经济的市场化改革。

   改革是为了更大的进步。

   改革是为了更大的复苏。

   针对“跑路”事件的发生、发展以及影响范围看 ,法律工作者的建议是需要听取的。

   一、加强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建设。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无法偿还欠债时,“破产”是最后一条路。“老板跑路”不仅伤害企业员工 ,伤害社会,还伤害了整个企业家群体信誉以及中国企业的信誉。

   二、彻底改变温州老板的“江湖环境”。

   温州中小企业老板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台词无比契合。这已经是植根于他骨髓的习惯,也是他们选择“跑路”的基础。江湖,使得企业主对成败都背负着“个人色彩”;江湖,使得企业主寻找投资依然民间化;江湖,使得企业主难以把自己当成社会责任主体,更谈不上对员工“以人为本”。——在社会生活中,这几乎是一种认知。 

   积极建设整体环境。

   有人说,如果伯克希尔·哈撒韦破产,沃伦·巴菲特用不着躲起来;如果苹果破产,乔布斯也不必卖车卖房。那么,为什么温州的中小私营企业面临破产,创立者只能选择“跑路”?

   老板个人的命运,代表着整个企业的命运;老板的成败,直接决定企业的兴衰。在浙江、江苏等省份,“老板文化”是中国民营企业的成功秘籍,也是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奇短的根源。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族公司,被认为在企业治理结构上的问题“相当严重”,看上去它们仍然处于原始状态,而不是一个现代公司结构。改变,需要这个阶层人自身艰苦的努力。

   10月5 日,“跑路”企业家、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等 3人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沟通下,回国谈判企业重组事宜。

   这是国家和政府给出的一个积极的信号。

   如果全社会都期待 “中国建立起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法治市场经济制度和实现中国的持续稳定发展”,那么,加快金融改革、将民间借贷“阳光化”,或许可以帮助中小企业从根本上解决“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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