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如何看待民间借贷?究竟是引发金融市场走向“崩溃”的“洪水猛兽”,还是拯救中小企业于水火之中的“天兵天将”?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如果相关政策法规能否给予有效的监管及引导,“民间借贷肯定是利大于弊,非常值得推广的事。”
茅于轼表示,民间借贷唯一的坏处是利息率太高,成了高利贷。茅于轼总结了造成高利贷现象的三方面原因。
首先是信息沟通不够。明明有低利息的资金可用,但是供需不能沟通,借了高利息的资金。这一现象现在利用互联网可以得到解决。比如出借方可以在网上发帖,说明自己有多少钱,可出借多久,期待的利息率是多少,征求借入方;借入方也可发帖,说明自己需要多少钱,借多久,愿意支付多少利息率。双方的信息透明谁也欺骗不了谁,网上能找出大体上的供需均衡利息率。
第二个是出借方的供给太少,有限的资金供给不能满足借入方的需求,供不应求就会涨价。解决的办法是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民间借贷。我国银行有二十多万亿的居民储蓄,他们只能享受不到4%的存款利息。如果有合理的利息率,他们都会参与放款。利息率肯定会降下来。
第三是放款方不放心借贷的安全性,怕借了不还。这一点是很难解决的。本来金融业就是有风险的,不可能万无一失。茅于轼建议有存款的人不妨谨慎地冒一次险,闯出一条提高自己收入的路子。
“认为民间借贷是剥削,这是妨碍民间借贷事业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障碍。”茅于轼表示,“以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来看,金融业所赚的钱是财富的创造,因为它把钱调动到了最有效的地方去使用。整个金融业,不管是银行,证券,保险,股票都是为了提高钱的使用价值。一个有效的金融业能够避免把钱用错了地方,去支持亏损的项目,去搞政绩工程,搞重复建设或低效建设。民间借贷恰好能够满足这些条件,是大大值得提倡的事。它帮助企业促进生产,自己也增加了收入,是财富的创造,对全社会都有利无害。我国执行超低的存款利息,允忍资金的低效使用,既不利于泡沫经济的治理,又剥削了存款人的应得利益。有人计算过因此而损失的财富创造每年可达几千亿元。”
茅于轼指出,许多人都呼吁,我国的银行应该重视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可是这种号召已经谈了十几年,丝毫不见改善。原因是同样的银行业其内部是有分工的。大银行只为大企业服务。只有小银行能够为小企业服务。我国至今没有对民间开放小银行的注册登记,所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条件下放开民间借贷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唯一出路。
至于民间借贷是否合法的问题,茅于轼认为,个人之间的借贷往来政府无权干涉,只有保护的义务。只要资金供给充足,利息率自然会降下来。总之,要扫除一切不利于发展民间借贷的各种障碍,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
(责任编辑:佟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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