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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回应:环境基金细节正抓紧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0日 22:54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杜海

   19日,总部位于美国休斯顿的康菲公司再次宣称,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第二项基金,以专门响应中国渤海湾环境问题。经济导报记者发现,与其宣称设立的第一项渤海湾基金一样,第二项基金的资金规模、法律依据、赔付范围,以及出资方、受益方等关键细节均未披露。

   对此,20日上午,康菲石油(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独家对导报记者回应称,刚刚设立的第二项基金是“环境基金”,第一项则属“赔偿基金”。

   “相继设立基金,是公司为履行对中国人民和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采取的行动。同时,作为长期合作承诺的一部分,康菲公司将运作这些基金。”薛东明对导报记者表示,“至于两项基金的相关细节,康菲公司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公众都不明了基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感觉康菲公司在基金设立一事上有‘避实就虚’之嫌。”针对康菲公司上述举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如此分析说。

   而在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看来,对于康菲,我们要“听其言,观其行”。比如设立第一项基金时,康菲方面曾宣称,基金的设立旨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这种说法更容易理解为生态环境基金。而按照康菲的表述,设立的基金固然有了好听的名字,但最重要的是看其‘含金量’有多少,希望康菲不要再玩文字游戏。从资金规模等细节均不明了的现实来看,只能说明其仅仅是有设立基金的意向。”王亚民分析。

   但是,无论如何,两项基金从理念层面既然已经搞清楚,那么康菲下一步可能或应该采取何种措施?王亚民认为,应该落实到具体细节的敲定,康菲公司必须拿出“真金白银”来履行其承诺。“重要的是,这两项基金的内容、数目、管理方式以及使用程序等都应该及时对外公布。而且,应该由除康菲公司及政府部门之外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来管理和运作,并接受监督,以此充分体现环境基金的公益性,而不应该由康菲公司单方面来运作。”

   王亚民还表示,康菲公司此次设立的“环境基金”,不应该仅仅局限在保护渤海的生态环境上,有必要考虑同时在其作业的其他中国海域甚至全球设立此类“环境基金”。

   迹象来看,康菲公司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赔偿已然不可避免。但是,其所说的基金规模多大一直没有确定,对于赔偿的额度也不清楚,很多人担心,康菲公司所建的基金无法承担相应责任。两项基金运作细节迟迟未出,也难免让人怀疑其所谓基金属“敷衍”之举。

   “即使康菲公司设立了两项基金,也不一定能顺利解决众多渔民的索赔问题。因为这要看基金赔付是否符合渔民的预期,各方是否愿意在基金的框架下达成和解。”赵京慰说,康菲公司对渤海湾溢油事件善后事宜的应对过程,对其“诚信度”也将是一个极大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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