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辽宁大连市民在超市内选购鸡蛋。商务部9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29日至9月2日(当周),全国鸡蛋零售价格当周比前一周上涨1%。吕文正摄(新华社发)
价廉物美,这是现实生活中人人都希望的。物价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生活确实有好处,因为居民用同样的货币能买到更多的东西。那么是不是物价越低越好呢?
CPI不是越低越好
物价总水平长时间、大范围下降,会导致过度的通货紧缩,市场银根趋紧,限制社会需求的有效增长,最终导致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增长率下降
从中外历史上看,物价总水平长时间、大范围下降,会导致过度的通货紧缩,市场银根趋紧,货币流通速度减慢,市场销售不振,影响企业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强化居民“买涨不买落”心理,造成企业“惜投”、居民“惜购”和大量资金闲置局面,从而限制社会需求的有效增长,最终导致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增长率下降,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不利,造成国家经济的停滞不前甚至衰退。
一般来说,一个经济体的宏观经济基本面主要由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程度、就业状况和国际收支状况决定,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方向也就是努力使经济保持合理增速、物价维持基本稳定、就业状况良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济增长速度和通货膨胀关系最为密切,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存在以下四种情形:高增长低通胀,高增长高通胀,低增长低通胀,低增长高通胀。在宏观调控作用下,这四种情况往往会交替变化。
高增长低通胀。主要特征是GDP高速增长和CPI的低位稳定并存,表明宏观经济处于良性运行的轨道,这是一个社会追求的最重要的经济目标,也是经济的“黄金增长期”。
高增长高通胀。主要特征是GDP的高速增长与CPI高位运行并存。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国民收入大幅增加,社会需求增长较快,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货膨胀。此时,由于经济高速运行,所以即使通胀压力较大,整个社会压力也不是很大。但如果分配不公,容易出现穷人补贴富人的情况,从而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低增长低通胀。主要特征是GDP增长较慢甚至出现负增长的同时CPI也处于低位运行状态。一般情况下,经济增长缓慢,则国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需求减少,从而使得产品价格下降,CPI降低。促进经济增长成为整个社会的首要目标,可以采取适当的通货膨胀政策来刺激生产。政府会采取扩张性的政策来刺激经济的增长。
低增长高通胀。即经济停滞通货膨胀,俗称“滞胀”。主要特征就是GDP增长比较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但同时物价上升加快,通货膨胀率一般超过5%甚至更高。滞胀要比单纯的通胀更可怕,对一个社会的破坏性更大。
高增长低通胀是理想局面
经济增长率高于通货膨胀率,这样的经济增长就是健康的、良性的。我国经济如果保持8%—10%的增速,3%—5%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是合理的
专家指出,我国目前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快速转换的时期,较低的CPI并不利于经济的增长。如果为了稳定物价、控制CPI的增长,而长期采取紧缩的政策,往往会造成价格扭曲,而且紧缩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形成“一刀切”,容易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会对社会总供给产生抑制的作用,所以说CPI并不是越低越好。如果CPI为负数,形成通货紧缩,对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甚至大于通货膨胀。这是因为价格持续走低会使企业效益下降、产品积压上升,从而造成就业机会减少、居民收入下降、市场消费不足,进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体系陷入一种互相牵制的恶性循环中。而当温和的通货紧缩发展成危害性通货紧缩后,通常也意味着经济将出现衰退。
同时,适当的价格上涨能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扩大再生产,也能使企业和行业间获取的利润达到相对平衡,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创造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发展局面。因此对于CPI来说,我们不希望它涨得太高,更不希望它持续下降,而是希望保持适度温和上涨的态势,以保证国民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存在由高增长低通胀向高增长高通胀转变的风险,因此要继续把稳定物价放在宏观调控的首要位置,努力使国民经济回归高增长低通胀的理想局面。
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认为,经济增长意味着需求加大,需求加大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必然会拉高物价。世界上任何一个经济体,只要经济在增长,物价肯定在上行。如果居民收入增长和国民经济增长同步,劳动者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经济增长率高于通货膨胀率,这样的经济增长就是健康的、良性的,在这种状况下物价出现一定的上行趋势也是正常的。因此,我国经济如果保持8%—10%的增速,3%—5%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是合理的。
加大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
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持续物价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CPI涨幅过高,物价涨幅太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会更大。因为低收入者消费水平低、消费面窄,收入主要用于吃、穿、医疗和子女的教育等方面上,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低。因此政府要把稳定物价放在宏观调控的首要位置,在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同时,特别注意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救助力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持续物价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截至8月底,31个省(区、市)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宁夏、青海、河北、山西、辽宁、四川、上海、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河南等27个省区市已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计划31个省市区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价联动机制,现在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来。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统计部门正在研究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该调查将及时准确地反映主要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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