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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食药监局针对火锅店展开为期3月专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7日 14:34  商务部网站

  近日,昆明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火锅类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本月至11月底,将对昆明市火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各类火锅餐馆、火锅类餐饮摊贩(如串串香等)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行为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吊白块、工业石蜡、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同时,昆明市食药监局还将加强对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购进渠道、食用油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建立以及餐厨废弃物等处理情况的检查。要求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建立健全食用油进货台账和查验记录。自制火锅底料的餐饮单位要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向监管部门备案。此外,要求各火锅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置餐饮废弃物,并做好记录。特别要求其严禁回收火锅油重复使用等。

  对于一旦发现利用回收油作为原料及其他非法添加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故意添加情节恶劣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从事餐饮相关服务行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鲁飞永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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