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每个人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5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郭立场

  笔者以为,政府对民办学校多加扶持,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让民办学校分担一部分市区教育资源紧张、学生入学难的负担,让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孩子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不失为一种解决的思路。

  新学期开学,民工子弟却面临入学难的尴尬。“公办小学进不去,有资质的民办小学想在张家湾办学,镇里却不允许”,多名家长称,台湖镇一所名为月河的打工子弟学校,因原校址面临拆迁,希望来张家湾镇继续办学,接纳打工子弟,却遭到镇政府拒绝。无独有偶,通州张家湾镇200余名打工子弟却面临失学。多名家长称,孩子原来就读的宝录小学被关停,分流过程遭遇办五证、被索赞助费等阻碍。

  农民工在所在城市纳税,有权享受国民待遇,其子女理当享有公民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因其身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就丧失受教育的权利,无疑是让孩子世袭父辈的权利贫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不管教育有无力量减少它自己领域内个人之间和团体之间这种不平等现象,但是,如果要在这方面取得进步,它就必须事先采取一种坚定的政策,纠正教育资源和力量上分配不公平的状况。”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育中的“不歧视”,不只包括形式上的平等对待,如教育机会的平等,还包括事实上的平等,也就是教育的标准、质量和条件的平等。特别是对于那些事实上受到歧视的弱势群体,国际人权文件允许各国对他们采取一些暂时性的特别优惠措施以促进其受教育权的平等,并明确指出这样的区分和特惠并不构成对另外一些人的歧视,但要求这些措施必须在达成所追求的目标之后停止使用。

  事实上,城市里面的农民工子女之所以不能享受公平教育,其根源还是在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以及当前不合理的教育体制。可以说,要想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求学困难,就必须尽快实施教育体制改革,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完善教育机制。笔者以为,政府对民办学校多加扶持,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让民办学校分担一部分市区教育资源紧张、学生入学难的负担,让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孩子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不失为一种解决的思路。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