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行副行长:新疆金融机构实行较低存准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4日 10:42  财新网

  新疆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和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一超)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9月2日在乌鲁木齐提出,作为落实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举措,对新疆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新疆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别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和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资产规模较小、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7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根据央行当天发布的信息,9月2日,央行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了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座谈会。

  不过,央行的发布没有透露新疆的这一相对宽松的政策是从何时开始实施的。

  马德伦提到的支持新疆的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还包括,加大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的倾斜力度,加大对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指引,探索实施有利于改善民生的信贷政策,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等的支持力度。

  央行还支持新疆地区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融资,包括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大力发展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开通了新疆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截至2011年7月末,通过发行38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融资223亿元。

  此外,今年8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到全国,新疆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