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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返税只是缓兵之计 天然气价改仍需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6日 20:06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郭冬瑾报道

  日前,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情况下,将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对2010年底前‘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进口的天然气,也按上述政策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倒挂比例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销售定价)/进口价格]×100%。相关计算以3个月为一周期。

  长期以来,我国国内天然气价格并非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形成,而是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发改委针对中国能源结构的现状,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较低的天然气价格,目的在于促进这一清洁能源的推广。这使得我国国内天然气价格长期低于进口价格,形成倒挂机制,天然气进口企业为此受损,且进口积极性不高。

  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媒体表示,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增值税是“市场没有开放的结果”,也是政府为了“平衡央企与老百姓的利益”的无奈之举,他还表示,“天然气价格机制长期与国外价格脱节会影响天然气市场的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不利于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天然气价格机制长期与国外价格脱节,对我国天然气产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天然气价格与国外脱节造成进口商进口越多亏损越多,抑制了国内天然气进口商的积极性,不利于进一步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二是受制于国内较低的天然气价格水平,天然气企业在参与国外项目竞购时报价被迫处于较低水平,价格竞争力不强,限制了天然气企业的对外发展步伐。”

  在传统能源使得环保问题日渐突出的背景下,我国对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的需求将日渐上升。但我国传统天然气产量不足,非传统天然气资源还没有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开发,天然气缺口正在不断扩大,因此通过返税来弥补天然气进口企业因价格倒挂产生的损失,从而鼓励进口的方法是正确的。但是,进口返税只能缓解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把我国的天然气产业引向健康的发展之路。

  周修杰认为,返还增值税是政府应对天然气价格倒挂,但是短期内不可能实行价格改革而采取的缓兵之计。这一举措旨在缓解天然气进口商的亏损额,同时暂时延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压力,虽然可以缓解国内外天然气价格倒挂现象所引起的矛盾和提高天然气进口企业的进口积极性,但对解决天然气价格倒挂机制的作用并不大。

  要从根本上解决天然气价格倒挂机制所引发的问题,使国内天然气行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还必须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但鉴于目前国内通货膨胀严重的经济形势,改革的步伐可能放缓。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国内通胀未缓、消费者质疑等压力下,再通过终端涨价的方式提高天然气价格并不合时宜。所以,只能通过税负这种第三方途径解决企业成本上升等问题,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以保证国内天然气供应,促进天然气消费。”

  周修杰对此持相同的观点,他表示,目前国内天然气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也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因此一旦政府放开对天然气的价格管制,必然导致天然气价格上升,进一步加重本已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在此情况下,通过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举措弥补天然气企业的亏损是明智之举。总而言之,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的时机必须与宏观经济形势相结合,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时候应将改革先缓一缓,将稳定经济置于首位。在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的时候,再适时推动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的市场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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