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不管代表国家索赔的国家海洋局最终向康菲公司索赔多少,有两点基本可以肯定:一是索赔金额应该不会低于1亿元;二是索赔之路不会一帆风顺。
康菲公司日前承认“之前未尽力排查溢油风险点”,之所以如此傲慢,大概是因为康菲公司把行政处罚、经济赔偿以及刑事责任统统不放在眼里。这是因为根据现有法律,对肇事者最高只能处罚30万元,而生态索赔则面临多重法律障碍,至于追究刑事责任更不见一点动静。
国家海洋局将要采取的索赔行动,准确地说仅仅是生态索赔,赔偿资金用于恢复海洋生态。而这起溢油事故对相关企业和居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则需要农业部渔业局等部门“为民做主”,提出相应索赔,但目前还未见相关部门采取索赔行动,让人忧虑。
即便是国家海洋局以恢复生态为由进行索赔,梦想能否照进现实还是个大大的问号,有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海洋局提出的索赔额度肇事者不一定接受;二是事故损失谁来评估很关键;三是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要解决这三个问题相当棘手。一般来说,作为索赔的一方必然希望赔偿资金越多越利于生态恢复,而作为被索赔的一方则会千方百计减少赔偿。由于此次溢油事故影响深远,恢复生态是漫长过程,因而,海洋局所制定的索赔计划能否持续索赔、满足资金需要,康菲公司是否接受,都是问号。
而且,污染损失谁来评估、评估结果是否合理,是个关键性问题。康菲公司曾表示,正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数据得出后再制定赔偿方案。究竟是康菲公司自己在评估,还是邀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不得而知。显然,无论是海洋局的评估结果还是康菲公司评估结果,要么很难互相认可,要么很难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另外,索赔面临许多法律难题。比如,如何界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和“海洋生态损害”,存在司法难题;而且,目前还没有生态赔偿的相关规定,很难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即便法律是健全的,但正如某专业律师所说“观念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是横亘在生态索赔之路上的“三座大山”。
如果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进行生态索赔都这么曲折,显然,渔民的个人损失要索赔难上加难。据悉,河北乐亭、昌黎等地扇贝大量死亡,当地渔民怀疑和蓬莱19-3油田原油泄漏有关,但由于没有有力的鉴定结果,渔民一直苦于无法向事故方讨个说法。如果渔民的损失无法进行评估或无人评估,更难以索赔了。
对个体而言,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旷日持久的官司,会很难承受,尽管有公益环保组织试图介入此次事故进行公益诉讼,但仅是一种探索,前景并不乐观。基于此,农业部等部门有必要代表弱势的渔民进行索赔。如果生态索赔、私人索赔、公益索赔同时发力,才有望减少事故损失,让肇事者付出应有代价。
事实上,在以上索赔之外还可以采取惩罚性赔偿。众所周知,对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美国采取了“惩罚性赔偿机制”,迫使责任方英国石油向美国受影响居民提供200亿美元的赔偿,获得了普遍肯定;美国司法部还展开民事和刑事双重调查,美国化学安全与危险调查局同样也没放过肇事者,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众所周知,中石油“制造”的松花江污染事故,国家买单近80亿元,而中石油始终不言赔。因此,我们必须要警惕康菲公司背靠中海油这棵大树,最后让纳税人为渤海湾漏油事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