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佑(微博) 马晓华
继郭美美、信息平台事件之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又遭公信力危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尚德电力”)近日受到“诈捐”质疑,而中华慈善总会则涉嫌违规出具收据,客观上使捐赠企业有逃税可能。
据媒体报道,尚德电力杯第五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下称“大赛”)的合作方之一、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罗凡华称,大赛冠名方尚德电力未按“捐赠书”承诺,向大赛交付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而该企业凭借中华慈善总会所出具的相关收据,可获得税收优惠。
昨日,罗凡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透露,慈善总会有关人士承认自己在没有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开了1500万元的收据。不过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昨日未能接受本报采访,该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今日将发声明。
慈善总会违规开收据?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至今已举办五届,历次均由尚德电力冠名。今年的大赛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主办,合作伙伴包括中华慈善总会、阳光慈善基金等。根据捐赠书,今年所有参加总决赛的学校都将获得由尚德电力捐赠的2000瓦太阳能发电器材一套,用于开展太阳能光伏原理教学、实验研究以及应用演示。
据称,尚德电力会每年向大赛捐赠价值上千万元的光伏组件。据媒体报道,2008~2010年尚德电力捐赠的光伏组件价值为3400万元、1500万元、1400万元。而2011年,尚德电力认捐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组件。
罗凡华告诉本报记者,今年,尚德电力几乎没有发出什么捐赠物,但是已拿到了由中华慈善总会开出的两张总计价值1500万元捐赠收据。
“我知道的情况是,尚德电力现在只捐了74千瓦的组件,一共需要捐赠1.7兆瓦,但是都没有捐。”罗凡华说。
当记者询问慈善总会是否拿到了这批产品时,该会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那里没有仓库。
罗凡华称,就在昨日,尚德电力相关负责人杨智平、慈善总会及他本人都在慈善总会的总部探讨此事。“慈善总会有关人士承认他们在收据问题上有错,杨智平也承认目前组件都在无锡的仓库。”
记者查看了两张分别为900万元和600万元的收据复印件,其中“捐赠者”一栏中,填写的名称为“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收据上还注明“太阳能电池组件1.7兆瓦”,并盖有“中华慈善总会”的财务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下称《捐赠法》)第十六条规定: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一位光伏行业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慈善捐赠收据是可以用来作为基数抵扣相关税费的。
假设一家公司的利润为1000万元人民币,而税费是20%。当企业捐赠了100万元后,那么其在交税时,可以将900万元(1000万元减去捐赠的100万元),作为一个交税基数来向国家或有关部门纳税。但是,捐赠资金实际如何抵扣,也要视捐赠情况、该企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和当地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而确定。
据罗凡华描述,这批捐赠物是捐给慈善总会的,最终受益人是学校,因为要用于学校建太阳能电站。“我作为中国版权协会即(大赛)执行方的代表,向中华慈善总会提供了捐赠清单及相关收据,随后慈善总会才开了1500万元的捐赠收据。”罗凡华说。这一说法得到了中华慈善总会上述工作人员的证实。
在未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即出具可用于税收抵扣的收据,中华慈善总会的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捐赠法》的规定。一位慈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这种做法在民间公益机构中并不多见,受赠人在没有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就出具收据,并且未对捐赠物的价值作核实,显然是违规操作。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因此也不能排除为了提高行政办公支出上限而虚开收据的可能。
但有慈善业内专家认为此事尚属正常。“一方出具收据,一方出具捐赠证明,慈善机构出具发票是没有问题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前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昨日对本报表示,“原则上,签了捐赠书就算是捐赠了,视为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在执行层面上,受捐赠方可以先给予收据和发票,但是企业应该在承诺的时间内履约,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否则违反《合同法》。”
尚德“老子捐给儿子”?
记者了解到,慈善总会开出发票的时间是今年4月15日。罗凡华表示:“据我从尚德电力那边获悉的消息是,3月5日,这批货物已从(该公司)仓库提出,去了哪里不知道。”
“此后,尚德电力副总裁解晓南在4月7日告诉我,确实有提货的事实存在。随后我不断催促解晓南,让他不管什么理由都要捐出来,但对方也是说保证搞定。在4月15日慈善总会出具发票后,解晓南仍没有行动。”
据罗凡华说,解晓南不仅是尚德电力的高层之一,同时也是创意大赛实施方的负责人。
尚德创意大赛的实施方此前都是中国版权协会下属的“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而这一届则为“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新中意”)来操作。记者也从尚德电力的“捐赠书”复印件中确认了这一点。
据罗凡华透露,创新中意公司实质为尚德系的投资公司之一,于2010年12月底建立,企业法人代表为解晓南。但记者未能联系到解晓南本人。
而罗凡华的身份也很特殊,他曾经是创新中意的副总经理。但“由于尚德一直不捐赠,我在5月30日辞职了”。
于是,罗凡华在5月30日向慈善总会申请退还由其申请的公益抵税收据,并在7月4日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同意批复。
而媒体引述杨智平的话称,一些受捐学校向尚德电力反映,自己收到的捐赠物品与尚德电力宣布的不一致,“没有我们宣布的那么多”,所以尚德电力设立公司使捐赠规范化。但是,他同时承认:“我们也没有去具体调查学校说的是不是事实。”
记者发现,尚德电力发给慈善总会的捐赠书中写道:尚德电力通过慈善总会捐赠价值15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捐赠给大赛执行方(即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而版权协会则委托创新中意具体实施,专项用于该项目。
由于创新中意是尚德电力旗下公司,罗凡华形容这是“老子捐给了儿子”。
对于罗凡华的质疑,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昨晚的一则声明予以全盘否认,声明称:公司已完全兑现为赞助创意大赛而捐赠价值1500万元太阳能电池组建的承诺。该批太阳能电池组件已于2011年3月8日至28日移交给青少年大赛组委会委托的创新中意,并由该公司确认签收。
罗凡华对此表示怀疑:“在3月8日到28日期间,我就是创新中意的管理层,我居然会一点都不知道你签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