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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矿业部将修改黄金开采公司上缴黄金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1日 17:35  商务部网站

  据缅甸黄金开采商反映,不久前,缅甸矿业部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地的开采公司,以前规定黄金开采公司每块矿区每月向国家缴税二缅俩黄金(约合33克),今后将要求一次性缴清一年总量24缅两。

  在实皆省开采黄金的某公司负责人说,我们现在是按每块矿区每月上缴二两,一个月交2两还算能承受。今后如果要求一次性缴清一年的数量,对于开采区块多的人来说,就不是一笔小数了。

  缅甸矿业部批准的矿区通常一块是20英亩,根据矿业公司资金的多少,拥有的区块有多有少。每块矿区的开采期限为三年续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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