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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哥斯达黎加90%出口产品分阶段零关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1日 10:58  21世纪网

实习生黄若杭

  核心提示:据商务部最新消息称,《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

  据商务部最新消息称,《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

  根据中哥自贸协定,双方就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其中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在服务贸易领域,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计算机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翻译和口译、体育等7个部门或分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

  在贸易救济方面,《协定》规定,双方将保留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全球保障措施相关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协定》还参照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协定和国际上签署自贸协定的通行做法,纳入了双边保障措施条款。

  2008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哥期间,与阿里亚斯总统共同宣布正式启动中哥自贸区谈判,2009年1月中哥自贸协定谈判正式,中哥双方于2010年4月正式签署自贸协定。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0年,中哥双边贸易额达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2%,其中中国出口6.9亿美元,进口31.1亿美元。据悉,哥斯达黎加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九大贸易夥伴,中国是继美国之后哥斯达黎加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迄今,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签署并实施自贸协定。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并实施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大陆与台湾签署并实施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国还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6国)、瑞士、挪威、冰岛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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