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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较量终局 赖昌星遣返回国如何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2日 23:5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在沾染了政治、司法、外交等各种色素之后,厦门远华走私案主角赖昌星的被遣返案即将终局。

   据新华社报道,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7月21日晚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

   中国外交部7月22日对加拿大联邦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并指出,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表示,一旦赖昌星被遣送回国,对其追究刑责的司法程序即告启动。中国政府此前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因此,赖昌星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评论人士表示,被通缉了12年的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遣送回国,从一个侧面显示中加两国政治和司法互信增强,两国关系进一步改善。

  法律程序穷尽

   赖昌星本月7日在其温哥华市中心的寓所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拘留后立即提出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申请,当日遭拒。

   在被准许有条件获释后,其律师紧急向联邦法院提出临时中止执行遣返的离境令的申请,使得原计划7月12日遣返赖的计划暂缓。根据当地法律,联邦法院21日开庭审理赖的申请,并于22日作出驳回赖申请的决定,全案中止。

   加拿大移民部律师表示,赖昌星最快会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国。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赖被遣送的时间可能是25日。

   赖昌星于1999年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案发后举家逃到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企图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

   从1999年至今的12年里,中国政府通过各种途径交涉,希望加拿大政府早日将赖引渡回国接受司法审判。但因为中加在法律上的差异以及赖昌星及其律师不断寻求司法救济,导致遣送迟迟未能成行。

   据当地法律人士表示,赖昌星在加拿大所有的司法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了,加拿大联邦法院22日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这意味着赖昌星12年的逃亡之路即将画上句号。

  中加关系改善新记号

   前中国驻加大使梅平表示,中加两国就赖昌星遣返问题的外交较量是两国关系的一面镜子。在外界看来,赖如果被遣返成行,必将被记作中加关系改善的重要事件,并成为中加走上友好合作的良性发展道路的起点。

   评论人士指出,中加关系在加拿大保守党上台以后出现倒退,赖昌星成为后者与中国较劲的一个筹码。此番加拿大联邦法院同意遣返赖昌星,表明加拿大已经完成了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信任评估”。

   目前定居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华侨钱东通过越洋电话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赖昌星案备受华人圈关注,一是被解读为中加关系迎来新时期,二是显示加拿大不再是中国罪犯的“天堂”。

   而据中国政府数据显示,中国公安部在全球通缉的经济犯罪分子中,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赖昌星第二”。

  国内审判料成焦点

   评论人士指出,对于赖昌星将不被判处死刑问题,料将在国内引发关注。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表示,中国政府承诺不会判处赖死刑,这是遣送赖的前提条件,既然已经承诺,中国政府一定会履行诺言。但赖昌星是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犯,依照中国刑法,他可能罪至死刑。在赖之前,已经有一些涉案人员被判死缓,有的已经被执行了死刑。如果首犯赖昌星不被判处死刑,肯定有人质疑司法的公平。“法律界可能会探讨这一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的王桂萍博士对此表示,有一种观点是,法律是追求正义的,但当其他社会利益重于正义时,只能选择更重要的社会利益而放弃对正义的追求,这是迫不得已的。中国政府从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出发,作出承诺要求遣返赖昌星,至少能让赖受到法律的制裁。至于是否公平的问题,则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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