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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试点转常规 直投基金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1日 02:36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颖桦

   券商直投发展迎来新突破。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透露,券商直投业务将由试点纳为常规监管,为此,证监会制定了配套监管规则《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

   这意味着,自2007年9月首批券商直投试点开放以来,经过近4年的时间,券商直投终于由试点转常规。截至目前,已有34家证券公司设立直投子公司,注册资金216亿,1家直投子公司设立了直投基金,另有6家直投子公司投资管理了7只产业基金。

   据了解,此次的配套监管规则延续了以往的监管思路,即从风险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强化信息披露以及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四方面入手,加强对券商直投业务的日常监管。

   其中,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方面,指引要求券商直投实现法人隔离、强化投资决策和加强稽核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依然延续了此前试点阶段的限定投资规模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对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15%。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是经过券商综合治理后的非常重要的监管基本手段,这是抓住了监管的核心,这个底线不能放。”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这是对于自营资金投资的限制,今后券商管理第三方资金,这与资本限制的关联度就相对没这么高,实际上券商设立直投基金的规模没有限制。”

   而在未来,直投转常规之后,券商如果要设立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其原先需要对设立直投子公司合规性的相关检查与“把关”工作,则会由原先试点时期的证监会“把关”转为地方证监局“把关”。

   此外,直投基金将正式开闸。此次的指引要求券商直投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限定投资者类型,直投基金的投资者限于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此外指引限定投资者数量,单只直投基金的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五十个,且限于通过私募方式寻找投资者,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或变相公开方式寻找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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