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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国公布首次土地问责结果,73名地方官员被处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被问责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结合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追究了有关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给予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44名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纪律处分。这些地方一般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土地管理秩序比较乱,有的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
分别给予山西省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行政记过处分;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行政警告处分,上虞市副市长赵如浪行政记过处分;安徽省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行政警告处分,巢湖市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行政记过处分;广东省阳春市市长林进球行政记过处分,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现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等。
相应给予2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作为专司土地监管的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
分别给予山西省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潘志忠行政记大过处分;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振亮行政记大过处分;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过仕伟行政降级处分;陕西省府谷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彪行政记大过处分等。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