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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给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念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7日 05:58  南方都市报

  在二级市场低迷、流动性紧缩的2011年上半年,相对负增长的IPO市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诉求出现了“井喷”。上半年,IPO募集资金总额为1763亿元,增发为930.995亿元。相比2010年同期,IPO募资规模下降了18%,但增发募资规模则增加了47.3%。

  但据投行人士透露,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查也在加严。一般来讲,再融资募集资金不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但采用配股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募资的,用于还贷和补充流动资产的金额不能超过募资的30%。

  据透露,目前证监会再融资审核中,严格界定铺底流动资金(即项目启动所需流动资金)的比例,基本上约为“募集资金10%”。之前的指导方案是,铺底资金不超过募投项目所用资金的30%,现在给出的“合理比例”已经缩到10%。

  证监会还明确,再融资案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前,项目已投入的资金,不能算作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总需求量;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必须披露募资基金总额而不是净额,“这都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再融资募资后,变相地改变募集资金使用途径。”目前政策对于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有严格规定,除了允许补充铺底流动资金外,其他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均受严格限制。(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据安邦咨询文章综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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