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于华鹏/文 几乎在每一次较大范围的用电紧张中,煤价都会成为关键词,煤炭价格已经成为“电荒”不可或缺的构成。
一根最简单的传导链条就是:煤炭价格上涨,引发发电企业成本增加,导致发电企业亏损和新建火电装机积极性不高,积累到一定程度发生局部电力紧张,然后国家相关部门约谈煤炭企业稳定价格并上调电价以鼓励发电企业的积极性,不久煤炭价格再因电价上调而单边“联动”飙涨……
这是一个循环,也是电荒的死穴。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条电荒的传导链条中,煤炭价格自始至终“水涨船高”,电价涨,则煤炭价格涨,电价不动,则煤炭价格小涨。
像在今年的“电荒”中(是否为真电荒暂且不论),有一串连续的动作和数字便颇具微妙。
3月27日,浙江省对外表示该省供用电偏紧,夏季缺口200万千瓦;4月初,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密集调研产煤大省、煤炭企业和五大发电集团;4月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 4月12日,消息传发改委秘密上调十几省市上网电价,每度涨约1.2分,其中山西涨幅最高,达到2.6分/度(其实4月10日已经上调了部分省市)。
这期间不足20天,但沉寂了3个多月的煤炭价格突然飙升25元,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为例,从平均785元/吨一下涨到810元/吨,相当于上网电价提高1分钱,这与平均上调的1.2分电价基本对等。
巧合不止于此。此后4月27日,发改委价格司约谈大型煤炭企业,同时消息传出,发改委拟在上调上述省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充上调江西、湖南和贵州三省火电上网电价2分/度。
而煤炭价格此间再次上扬,截至5月18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已高达835元每吨,再次上调25元(截至6月8日,该价格依旧未变),相当于上网电价上调1分钱,加之此前煤炭价格跟进的“一分钱”电价,合计煤价同步跟进着上调的上网电价步伐。
简单点讲,就是政府给发电企业上调了上网电价2分钱,煤炭价格第一时间也跟进调整了2分钱的“幅度”。
这种看似十分符合市场化原理的“煤电联动”,却是畸形的联动,是煤炭价格单边联动,因为在它的另一边,是非市场化的电价。
正是这种不对等,让市场化的煤炭价格水涨船高。因为在我们的每次电价调整中,只有上调,从未出现价格下调,所以在链条的传导中,我们看到的永远都是发电企业的亏损和电网的微利,煤炭相关企业始终站在博弈的上风。
所谓煤炭相关企业,包括两类,一个是握有煤炭资源稳赚不赔的煤炭生产企业,另一个是紧盯市场的煤炭中间商,两者通过两根无形的线扯动着如同皮偶的发电企业。
因为煤炭生产企业掌管着煤炭开采和发配,所以其手中的砝码十分强大。但举一例,如在保持生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煤炭生产企业可以调整每个月的生产数量,煤炭市场需求大,其可以选择加大生产,也可以选择减少市场的投入量。加大生产和减少生产可直接影响市场煤炭的价格走势,毕竟奇货可居,物以稀为贵。
不仅是市场煤,煤炭生产企业每年都会有重点合同煤的任务,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的供应,这其中主要的客户就是发电企业,然而重点合同煤的价格大都低于市场价格200元左右,所以煤炭生产企业更希望通过市场高价卖出这部分“计划煤”,这也是每年发改委都组织双方开会,但每年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都很低的原因。笔者得到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5月份,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不足四成。
煤炭生产企业还有一个砝码,就是“坑口价”,随着市场的波动,煤炭生产企业以此调整利润。一般情况下,这条线是隐形的,只随市场波动。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发改委约谈介入,该价格就随“计划”波动而非随“市场”起伏,其波动曲线变为稳定缓慢上浮,而非曲线波动。
另外一个重要的煤炭价格的左右者,是煤炭中间商,其主要通过火运、汽运或者海运的方式将煤炭送至需求侧用户。
根据笔者掌握的数据,在整个煤炭交易环节中,煤炭生产企业的平均利润占煤炭价格的30%左右,其他部分则由中间环节吸纳,其中运输费占30%左右,搬运人工费占10%左右,场地费占30%左右,税费占20%左右,此外还有多少不等的灰色费用,如“点装费”等。
这个环节是纯市场的部分,电力需求大,则煤炭需求量大,于是中间环节跟进,煤炭价格就涨幅明显,相反需求小,终端煤炭价格就会降下来。
今年的“电荒”里,笔者发现生产企业的坑口价在3月底到5月初变化并不大,也就是说,煤炭的价格飙涨几乎全部落入中间环节。
但即便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电力和煤炭的供需之间,利润分明。根据各集团的2010年年报,神华2010年利润超过五大发电集团净利润之和近两倍,国内最大的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去年利润仅为42亿元。
同时中电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4月份,五大发电集团的火电生产业务亏损10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72.9亿元,中电联认为“煤价上涨是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