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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个税3000元免征额 实际总扣除近400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5日 11:43  中国经济网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 (记者 王笑/摄)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做客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 (记者 王笑/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 何欣)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近日做客中国经济网谈对个税免征额的看法时算了一笔“细致账”: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到的工资所得扣除额并不限于3000元,扣除“三险一金”,总的扣除额可以达到3896元左右。因此,他认为个税免征额不能一味提高。

  刘佐表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提高税前扣除额和调整税率,适当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实际上,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到的工资所得扣除额并不限于3000元,因为征税以前还要扣除“三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000元加上“三险一金”,总的扣除额可以达到3896元左右。

  从国家统计局和各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省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都远远低于工资所得扣除额这个水平。目前中国的工资收入者为4亿人左右,如果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面将降到工资收入者的3%,大约是1200万人,这样的比例太低了,人数太少了。

  对于之前“央行专家称个税已沦为工资税”这一问题,刘佐表示,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自工资收入是正常的现象,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收入主要来自工资收入。这种现象也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都是工资收入。例如:2008年,美国家庭收入的72%来自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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