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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电荒”需先祛除“电力体制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3日 08:55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针对电网暴利助推电荒之舆论质疑,国家电网副总经理舒印彪在第十四届科博会之能源战略论坛上做出了“电荒主要因电力供需紧张所致,与电网利润无关”的回应。

  虽然目前厂网分离后电网已不负责发电,最终电价也为国家发改委管制,直接把电荒归罪于电网暴利确实不妥。但电荒与电网公司完全没有关系不符合现实理据。毕竟,电网利润不高反证电网非暴利,进而把电荒直接归于电力供求,以与电荒划清界限,不仅缺乏说服力,而且暴露出电网公司的垄断低效。其表观是,国家电网去年以2.1万亿的资产录得450亿元利润,资产收益率约为2.14%不及当前2.85%的3月定存利率,且扣减去年3.3%的CPI,电网公司不仅不属暴利,相反简直是个“不良资产”。

  电网企业较低的资产收益率,首先源自近年来电网公司的过度投资(如特高电建设),导致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从而在利润率增长有限下,导致了总资产收益率不高。同时,电网利润低恰反映其经营效率不高和高费用对电网垄断租金的摊薄。电监会数据显示,电网输配电成本中职工薪酬所占比例为19.32%,其他费用为27.15%,该两项费用接近电网公司成本的46%以上,基于电网公司为资本密集型的垄断企业,其职工薪资支出甚至高于人力资本密集型企业,显示电网低利润是被高费用所摊薄了。另外,垄断了中国电力系统售电侧的两大电网公司,去年平均购电价383.89元/千度,平均售电价为571.44元/千度,购销差价为187.55元/千度,如此大的垄断购销差价下,电网公司总资产收益率不高,并不能证明其不存在暴利,相反则再度佐证垄断行业效率不高、治理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我们认为,当前售电侧的改革停滞不前,恰反映当前电荒与电网公司有着较为深层的渊源。因此,不加快售电侧的输配和配售分离改革,当前僵化的电力体制就难以有效破局,而旨在消除煤电顶牛的电价市场化改革也难有成效,电荒势必也就常行不悖。

  无须讳言,当前电荒本质上是电力体制荒,而非电力供需紧张问题。事实上,2006年至2010年全国电力装机总量从不到6亿千瓦增长到9.62亿千瓦,而去年全社会用电量4.19亿千瓦。以国内发电设备小时率一般为5000-6500小时计,中国并不存在电力需求缺口问题,相反存在电力供给过剩问题。

  售电侧的改革无法突破,发电企业就难以摆脱市场煤、售电侧垄断与电价管制的夹心之困,从而唯一的选择就是以发电设备检修等名义人为制造“电荒”;殊不知,即便发电企业是国企也不可能令其在发电即亏损下生存和运营。可见,彻底消除电荒的应然之举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有效推进输配分离和配售分离改革。具体而言,逐渐打破电网公司在售电侧垄断,把电网公司定性为电网基础设施供应商,专司电网的建设、维护和输电职能,使电网公司变身为准公益性的微利行业;同时在配电环节放松市场准入,引入多元主体竞争运作以提高配电效应;最后在售电环节采取多层次的售电服务体系,即售电企业既可以是发电企业,也可以是专司售电服务的非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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