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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苏树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2日 05:40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夏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昨日下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庄先、马潞生、张广敏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张昌平、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补选苏树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将依照法律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海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并加强我省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1年7月20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会期约两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草案)》,补选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1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全省各设区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告,最近,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补选苏树林为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苏树林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6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的决定。

  昨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推选了监票人,酝酿、讨论补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审议了有关公告(稿)、决定(草案)、议案、决议(草案)、法规修改稿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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