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发改委拟对商品房实施反暴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7日 10:00  财新网

  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我们(国家发改委)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拟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26日向中国新闻社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根据1995年颁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这是主管部门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再次寻求法律依据的最新尝试。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依据1986年颁发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于2011年1月底在重庆、上海启动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的试点。

  许昆林此次表示,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初衷和政策目标,就是要使商品住房价格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包括合理的成本、合理的利润和合理的价格。“我们希望能够通过不断完善房地产价格政策,使房地产领域没有欺诈,没有暴利,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不过,许昆林没有透露上述政策出台的进展程度,也没有说明政策何时出台、何时施行、是否全国性实施等细节。

  根据《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事关国计民生的商品或者服务,其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以其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测定。其价格水平及差价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及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利润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但生产经营者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而实现的利润率除外。

  (财新记者 徐明(专栏))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